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A,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C: 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8-24 23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68
     关于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   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A 类份额基金代码: 国证监会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14 日《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盛恒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【2023】317 号)准予注册,并 自 2024 年 4 月 30 日开始公开募集。截至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30 日,本基 金的募集期限届满,本基金未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,故《国寿安保盛 恒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 不能生效。   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《基金合同》第五部分“基金备案” 中“二、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”的相关约定办理。    敬请投资者留意。    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(www.gsfunds. com.cn)查询相关信 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(4009-258-258)咨询相关事宜。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